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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洪山英才计划”申报评选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8-10-26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建设国内一流的“大学之城”和武汉创新驱动的核心动力区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根据《关于印发< 洪山区实施“洪山英才计划”的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第二批“洪山英才计划”评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洪山英才(创新创业类,带项目)

评选对象为洪山区各类企业中的优秀人才,依托具体创新或创业项目申报。已入选第一批“洪山英才计划”或本市其他城区区级以上人才计划的,已通过本区推荐入选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不重复参与申报(我区科研院所及高校有不少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或在本地创新创业的可积极申报该类计划)。

申报者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计算到2018年12月),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区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本区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洪山区)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2.具备较强创新创业能力,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掌握了产品开发、技术升级、工艺革新等关键技能;

3.项目符合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现代服务或智能制造等洪山区区域总体产业规划方向,具有市场化、产业化潜力。

二、扶持政策

1.本次评选所有入选人才由区委、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纳入洪山区专家库管理,依照协议履行专家决策咨询、创业辅导等义务。

2.入选洪山英才的人才(项目),给予每名入选者项目资助资金30万元。

3.入选洪山英才的人才,可享受本区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并优先推荐参加“黄鹤英才计划”等省市人才计划的评选。

4.为洪山英才入选人才及项目提供创业平台支持,提供风险投资、贴息贷款、办公用房房租补贴、自主知识产权费用补贴等服务支持。

三、评选程序

1.企业人才向所在地的街道(乡)或区属主管单位申报。

2.区招才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项目或材料评审,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3.区招才局依据评审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申报材料

1.《“洪山英才”申报书》《“洪山英才”项目计划书》;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3.企业近两年在洪山区税务部门的纳税证明材料,2018年金额较大的纳税单据复印件;

4.申报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5.申报者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申报者与企业劳务关系证明材料(申报者为企业股东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在企业全职工作的,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在企业兼职的提供有效劳务合同,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

7.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五、有关要求

申报工作于2018年11月15日截止,申报材料请送至洪山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16号武汉创意天地园区6号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027-87865807(区招才局)

    027-87600607(洪山人才创新创业超市)

QQ工作群:323382316    邮箱:hsqzcj@126.com

附件:1. “洪山英才”申报书

2. “洪山英才”项目计划书

     

洪山区招才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