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0年知识产权运用
示范工程后补助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科通〔2021〕10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运用示范单位提交后补助项目任务书的通知》,为做好公司2020年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后补助项目申报相关工作,请相关学院组织相关项目组填报《2020年知识产权运用示范项目任务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组必须有相关专利已经转化、运用。
二、项目组必须和相关企业有深度合作。
三、2019年已列入后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2020年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项目资助的,此次不能填报。
四、项目限项申报。根据项目专利转化、运用情况择优资助。
五、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2月21日。任务书一式三份,电子档同时报送。相关附件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转化合作协议、应用证明及产生的经济效益、验收报告等)另行装订成册,随任务书一同报送。
附件:2020年知识产权运用示范项目任务书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1月25日
联 系 人:熊瑛 胡心彬
联系电话:5975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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